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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曾宪梓助残研究基金大学生助学奖励计划实施公告

      

根据曾宪梓先生“助残研究基金”第四条第四款,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2008年度曾宪梓助残研究基金之助学奖励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实施。

(一)奖励对象、名额与奖励等级

2008年度该奖励计划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全体在校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下同),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

本次奖励名额不超过40人,奖励分二个等级,一等奖金为3000元,二等奖金为2000元,均含个人所得税。

(二)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

1. 在校期间发表过与残疾人事业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者,可以申请。申报时须附上发表成果的报刊与书籍原件及复印件。凡2008年度获得通过的与残疾人事业直接相关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论文亦可视为公开发表的成果,但须附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2. 在校期间热心参与残疾人志愿活动并有出色表现者,或在助残方面有其他突出贡献者,可以申请。申报时须提供足以证明申请者参与助残志愿活动的有效证明材料。

3. 身残志坚、学业优良的在校学生,亦可申请。申报时须附上成绩单及其他可以证明的学业成就的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以申请。

(三)受理时间与申请程序

1. 本次奖励计划受理申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30日截止。

2. 凡申请者须提交申请书及相应材料,并由所在学院团委在申请书上盖章,在规定申报期限内,直接报送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团委。

申报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西门)四楼446室,电话:62512002、62511650

联 系 人:袁  罡(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团委书记)

          刘慧卓(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党委秘书)

3. 6月上旬评审,评审通过的获奖名单将在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网页公布。

4. 6月中旬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四)评审委员会

主  任: 马俊杰(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委  员: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周  石(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党委书记)

杜  鹏(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社会人口学院教授)

        黎建飞(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教授)

        孙树菡(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杨伟国(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秘书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五)申请书下载: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网页(http://cdi.ruc.edu.cn)

专此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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