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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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会: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从1984年以来,校工会每年都在教师节前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的活动,这项活动得到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好评。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2008年继续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活动,请各分会接到通知后,认真如实地将截止到2008年12月底以前满三十年教龄的教职工情况进行统计,7月4日前报到校工会办公室,或将名单发至rucgh@ruc.edu.cn 联系人:殷春梅 联系电话:82509885 校 工 会 2008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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