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在奥运会期间为职工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的通知 |
|
各学院、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精神,从7月20日起到9月20日止,全市机动车将采取单双号出行的措施。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在此期间来校工作,决定对有两辆私家车的职工和家属采取发放临时通行证的措施以满足大家来校的需要。 一、对一户拥有两辆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分别为单、双号,在学校只办过其中一辆机动车通行证的教职工,需携带工作证、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为配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可办理临时通行证1张。 二、对拥有两辆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同为“单号”或“双号”的教职工,可到车辆管理所变更号牌手续,等变更后按第一款办理校园临时通行证。 三、校园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截止到9月25日。 四、办理临时通行证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 五、办理临时通行证地点:学校东门口海安公司 电话:62513938 咨询电话:交通管理科 62511032 2008年7月1日 |
支持语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