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名古屋大学、神户大学2009年接收中国公派研究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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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研究生选派工作」 2009年度名古屋大学招收办法 1 概要 名古屋大学根据中国政府《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招收2009年度学生。 招收对象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期间36个月~48个月)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期间6~24个月)。 我校对通过所报研究科的入学考试,并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考核者发放入学许可并对入学手续费和学费予以免除。 2 报名资格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并拥有中国国籍 (1)符合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各项规定。 (2)报名时拥有中国大学的学籍。 (3)拥有硕士学位或预计于2009年7月取得硕士学位者。 3 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用日语或英语作成 (1)入学志愿表(附件1, 使用A4纸) (2)履历书(样式随意, 使用A4纸) (3)研究计划书 (样式随意, 使用A4 纸, 如为日语需要1000字左右, 英语需要400~500字左右) (4)硕士学位证书或预计取得证明(必须由毕业大学发行,如为日语或英语以外文件,必须添 付日语或英语的译文) (5)最终毕业学校的硕士学业成绩证明书(必须由毕业大学发行,如为日语或英语以外文件, 必须添付日语或英语的译文) (6)在籍大学的指导教师或所在单位领导等写的推荐信(样式随意, 使用A4纸) (7)如有能证明研究业绩和能力的公开发表著作、论文、报告等,提交论文内容的概要 (样式随意) (8)其他各研究科所需材料(直接向各研究科进行确认) 4 报名手续 报名前必须与我校接收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征得入学后进入所属研究室的承诺。(关于研究科的联系方法,请参照附件「各研究科的联系方式」) 【邮寄报名材料】 报名时,将上述“3 项”所需材料全部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字样。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必达我校 (过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日本国 〒464-8601 名古屋市千种区不老町 名古屋大学 国际部 国际学生交流课 学生交流挂掛 5 选拔方法 (1)根据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各研究科规定的选拔方法进行综合判断选拔。 (2)因各研究科的选拔方法不同,关于具体事宜请向随附的各研究科直接进行照会。 6 选拔结果的通知方式 本校于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前,通过邮寄方式将选拔结果通知本人。 对于合格者,还将入学许可和学费等免除证明同信一起寄给本人。 7 入学时期 2009年10月 8 入学手续 (1)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查合格者,务必将《国家留学基金援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迅速邮寄给上述通信地址。 (2)本校收到《国家留学基金援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后,将直接向合格者发送办理入学手续和申请签证的各项材料。 9 咨询处 咨询事项完全用日语或英语进行。 (1)关于入学事项 〒464-8601 名古屋大学 国际部 国际学生交流课 学生交流挂掛 电话: +81-52-789-2166 FAX +81-52-789-5100 E-mail:info-cn@post.jimu.nagoya-u.ac.jp (2)关于研究内容及与指导教师联系 请参照附件「各研究科的联系方法」 10 其他 (1)提交的报名材料凡有不全的,概不受理。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 (2)报名材料提交后,不管任何原因,概不返还。 (3)如发现报名材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虚伪记载或未填写应该填写的事项,以及应该提出的 材料未予提出的情况,本校保留取消入学资格的权利。 (4)入学后可在本校提供的宿舍居住1年。(1个月3万日元左右) 关于神户大学对中国公费派遣留学生的接收 贵国政府决定在2007年-2011年五年间每年将五千名优秀学生公费派遣到海外一流大学,这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这个项目的实施机构。此项目主要面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49所重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已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在读博士生,派遣类别分为:以取得博士学位为目的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以接受研究指导为目的的“联合培养博士生”两种。 神户大学为积极应对此项目,将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49所重点高校中与本大学缔结学术交流协定(以及学生交流实施细则)的大学为对象,对校长推荐的学生进行神户大学的选拔考试,接收人数以每年10名为限。 为接收那些有志于学术和科研的有为人才到我校最具优势和最尖端的学科领域学习,我校已完备了诸如学费减免等各项接收制度。关于2009年10月神户大学对中国公费派遣留学生的接收方法请详见下页。 神户大学校长 野上 智行 2008年11月15日 神户大学2009年秋季学期(10月入学)学生招收要点 接受申请时间 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19日 申请材料 (1) 中国公费派遣留学生接收申请书(另见附件1) (2) 硕士学位证书或在读大学的学位预计取得证明 (3) 毕业大学或在读大学的成绩证明 (4) 在读大学校长或研究生院院长等的推荐书(另见附件2) (5) 其他各研究科所需材料 ※ 申请时请务必在联系接收导师之后,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各研究科的教务负责部门。 提示:导师的联系方式可在神户大学主页的“研究者数据库”中检索,网址为http://kuid.ofc.kobe-u.ac.jp/InfoSearch/。此联系方式也可从各研究科的主页(从神户大学主页http://www.kobe-u.ac.jp/点击进入)获得,如没有导师的联系方式,请与下方地址联系。 关于本项事宜的联系: 神户大学国际部留学推进科 电话 +81-78-803-5263 传真 +81-78-803-5289 E-mail:intl-suishin@office.kobe-u.ac.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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