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暑期学校(国际小学期)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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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2009年暑期学校(国际小学期)将安排在6月29日至7月24日,共四周,7月27日开始正式放暑假,学生新学期于9月8日开学。为确保暑期学校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担暑期学校课程的教师,要认真做好相关教学工作,确保课程质量;未承担暑期学校课程的教师,在此期间要认真做好学生论文辅导、社会实践与调查指导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 二、各学院(系)要按照暑期学校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的部署,做好暑期学校课程组织、实施及学生管理等工作。 三、暑期学校运行期间,各学院(系)和机关各部、处直接参与暑期学校相关工作的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暑期学校工作顺利进行;其他党政教辅人员在妥善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可轮流休息,最多不超过两周。 四、各学院(系)和学生工作部、团委要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暑期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等活动,丰富未选修暑期学校课程学生的生活,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在此期间,出版社、书报资料中心、印刷厂、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直(附)属单位按照学校工作需要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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