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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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校历规定,我校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于 一、全体在校学生按校历规定放假。学生交费后到所在学院注册。 交费注册时间: 二、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全体教职员工于 校医院、后勤集团、出版社、书报资料中心、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印刷厂职工的放假时间在最长不超过四周的期限内,由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自行安排。 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教职工放假时间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由附属中学、附属小学自行决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领导在假期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要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加强考核;注意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和卫生防疫,尤其是重点部门更要加强防范措施。同时,认真做好新学年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顺利开学。 (二)假期办公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2:30-5:0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不得擅离职守。 (三)请于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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