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专业教室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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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开、合理地选择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专业教室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现邀请社会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一、工程名称: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专业教室维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名称及地址:中国人民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艺术学院专业教室门窗更换、屋面维修、墙面、吊顶维修、地面整修、厕所维修。 五、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修缮改造施工经验并具有建造师资格证书:受聘于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的已取得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真实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有良好的履行工程政府采购合同的业绩。 六、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以招标文件和建筑物设施设备现状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 按要求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与上述有关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文件一并送至中国人民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科研办公楼B座1112房间)。 八、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6月30日上午9:00 联系人:彭凌 联系电话:010-62514818 附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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